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銓哥社會觀察魯心得-- 月暈現象作祟,老高粉的集體瘋狂,網路人設的差異

 老高被炎上抄襲(重製)他人文本的事件,火燒越來越大,他本人在發第一次回應後,堪稱災難的公關處理,本魯上篇廢文也是從法律問題去論他第一次回應,緊接著他第二次回應也是換湯不換藥,最後眼看無法澆熄這場輿論大火,他把第一篇回應的1+1等於2刪除了... 這個騷操作下,當然是給他人落井下石的機會,很多人嘲諷他作賊心虛,還想竄改之前回應,最後他把兩篇回應都刪了。 許多人對老高如此回應如此操作感到費解,因為老高給人是如此睿智、溫文儒雅、談笑風生、人很耐斯的形象,就連館長直播也說老高不應該,但他說之所以老高出事這麼多人挺,類似行為,尼克星就是過街老鼠,眾人看笑話,兩者天差地別,在於網路人設不同。 (老高人設形象,對我而言,早就對他沒好印象,緣自於更早的尼采事件,我當初極不欣賞他被糾錯後,選擇敷衍,沒有正面面對,讓我有放狗咬人之感) 館長點出一個很有趣的切入點, 網路人設就是成敗之關鍵 ,在網路世界,是非對錯,道德操守似乎不是第一考量。 心理學上有個 月暈現象 (Halo effect) ,簡單講,人往往只是因為對某人的局部好印象,就腦補那個人其他優點,產生幻覺,所謂的情人眼裡出西施,其因就在此。例如我很喜歡某個眼睛很大的女網紅,就會腦補她屁是香的,便便是粉紅色的(呃~ 這個腦補好像不太好,因為便便粉紅,可能是痔瘡) 老高在螢幕上談天說地,與老婆的互動,許多人看到他幽默、愛老婆的形象,加上他聲音清晰清楚,加上高學歷,尤其是現今主流崇拜的理工科學歷,又是工程師職業,種種當今社會主流偏好的標籤下,他的粉絲就會腦補他人很NICE,品格高風亮節,連館長都說對他印象就是人很好之類的。 根本沒跟老高有長時間、密切的來往,怎麼知道此人真實個性? 一切都是月暈現象在作祟阿~ 反觀尼克星,他影片主題是拳擊,相對老高說書,比較小眾,粉絲較少,所以大眾不會崇拜他,加上他影片形象沒有老高那些現今社會主流偏好的元素,人設就沒老高漂亮,自然沒有月暈現象可以唬攏人。 這也是為何一樣疑似侵害著作權,老高粉絲一呼百應,紛紛高歌猛進,勤王護主,血戰老高黑或是單純中立的不同意見,讓許多人讚嘆宗教力量,不禁怯戰。 尼克星卻沒人坦,他只能登拳上擂台,被當笑話流鼻血,還要被認證負面操作博流量,賺真正的血汗錢。 我一開始也不解,老高第一次回應那句 " 小茉與觀眾沒要求他原創 " 明顯耍賴,絲毫沒有著作權意識

老高回應抄襲之解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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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有人拍攝影片詳細說明老高影片抄襲日本人科普影片,抄襲內容涉及文本敘事的整體結構,甚至是問答與老高老婆的回應方式都可能是抄的。 當然老高粉絲紛紛出陣戰那指控的頻道。 其實我本就不欣賞老高,緣自他之前講尼采被糾錯,他沒正面回應,讓鐵粉群起攻擊糾錯的人,當時心想老高這人心機頗為深沉,深諳放狗咬人的道理。 老高此次被炎上抄襲,他最新的回應,依舊是那種模糊焦點,不肯正面回應的態度,而且這次更扯,通篇邏輯死亡,讓我不禁懷疑他是不是很摳,賺這麼多,連找個律師諮詢好好回應,都這麼懶? 很多國高中學生愛看他的頻道,加上學生沒有法律常識,本魯就簡單講一下老高回應的問題在哪裡? 首先,著作權法保護的是" 表達方式 "的 原創性 ,不是一個觀念,也不是一個科學原理或自然現象。 1. 表達方式 比如這篇廢文作者銓哥很帥,這是常識,大家都懂的,所以說銓哥很帥,根本沒有侵權。 但如果說銓哥古銅色肌膚配上陽光般燦笑,身穿貼身 T露出結實胸膛還有性感的激突,有夠銷魂。 這就是所謂的 表達方式。 2. 原創性 除了表達方式,還要這個表達是原創的,但到底怎樣才算原創? (1) 是否獨立完成,非抄襲自他人著作   (2) 是否為人類的精神創作,非其他動物之智慧成果   (3) 是否表現著作人之個性或獨特性 前述形容銓哥英姿的文字,我想應該符合上面這三個條件,應該啦XD 如果滿足一個有原創性的表達方式,那就是著作權法保護的東西惹,接下來看怎麼使用這個東西,不是沒經過原創者就是侵權,還要看是不是 合理使用 。 3. 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在法律上情況很多,我這邊只是簡單講其中的原理就好。簡單講,就是先看你使用的目的,如果是非營利使用,例如教育目的,必須印文獻給學生看,這可以。目的通過後,接著就是看使用的比例,你要印給學生看,總不能把整本書都印了吧。 講到這裡,老高頻道開會員營利,明顯就不是合理使用。 回到老高的回應,今天老高被指控的是抄襲文本敘事的表達方式,加上他商業盈利,不是合理使用範圍,確實有侵權疑慮,那他就應該正面回應這些。 就算真的站不住腳,勇敢道個歉,花錢去找影片原創者尋求授權,他賺這麼多,對他應該不是難事吧。 結果他回覆什麼1+1等於2,不是抄襲,別人攻擊他的文本抄襲,他在那邊唬爛他只是講科學原理... 我不清楚他懂不懂著作權的法律邏輯,還是他故意裝傻? 反正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