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高回應抄襲之解構

近日有人拍攝影片詳細說明老高影片抄襲日本人科普影片,抄襲內容涉及文本敘事的整體結構,甚至是問答與老高老婆的回應方式都可能是抄的。

當然老高粉絲紛紛出陣戰那指控的頻道。

其實我本就不欣賞老高,緣自他之前講尼采被糾錯,他沒正面回應,讓鐵粉群起攻擊糾錯的人,當時心想老高這人心機頗為深沉,深諳放狗咬人的道理。

老高此次被炎上抄襲,他最新的回應,依舊是那種模糊焦點,不肯正面回應的態度,而且這次更扯,通篇邏輯死亡,讓我不禁懷疑他是不是很摳,賺這麼多,連找個律師諮詢好好回應,都這麼懶?

很多國高中學生愛看他的頻道,加上學生沒有法律常識,本魯就簡單講一下老高回應的問題在哪裡?


首先,著作權法保護的是"表達方式"的原創性,不是一個觀念,也不是一個科學原理或自然現象。

1. 表達方式

比如這篇廢文作者銓哥很帥,這是常識,大家都懂的,所以說銓哥很帥,根本沒有侵權。

但如果說銓哥古銅色肌膚配上陽光般燦笑,身穿貼身 T露出結實胸膛還有性感的激突,有夠銷魂。 這就是所謂的表達方式。


2. 原創性

除了表達方式,還要這個表達是原創的,但到底怎樣才算原創?

(1) 是否獨立完成,非抄襲自他人著作 

(2) 是否為人類的精神創作,非其他動物之智慧成果 

(3) 是否表現著作人之個性或獨特性

前述形容銓哥英姿的文字,我想應該符合上面這三個條件,應該啦XD

如果滿足一個有原創性的表達方式,那就是著作權法保護的東西惹,接下來看怎麼使用這個東西,不是沒經過原創者就是侵權,還要看是不是合理使用


3. 合理使用

合理使用在法律上情況很多,我這邊只是簡單講其中的原理就好。簡單講,就是先看你使用的目的,如果是非營利使用,例如教育目的,必須印文獻給學生看,這可以。目的通過後,接著就是看使用的比例,你要印給學生看,總不能把整本書都印了吧。

講到這裡,老高頻道開會員營利,明顯就不是合理使用。


回到老高的回應,今天老高被指控的是抄襲文本敘事的表達方式,加上他商業盈利,不是合理使用範圍,確實有侵權疑慮,那他就應該正面回應這些。

就算真的站不住腳,勇敢道個歉,花錢去找影片原創者尋求授權,他賺這麼多,對他應該不是難事吧。

結果他回覆什麼1+1等於2,不是抄襲,別人攻擊他的文本抄襲,他在那邊唬爛他只是講科學原理...


我不清楚他懂不懂著作權的法律邏輯,還是他故意裝傻? 反正事實就是他又逃避了,沒有正面回應,企圖模糊焦點。

另外,他辯稱他老婆跟觀眾買單,沒有要求他要完全自創... 今天侵權與否是看他老婆跟觀眾的臉色? 不是應該去問影片原創者? 他這邊我覺得整個邏輯死亡。

反正他回應一整個沒有社會責任,本魯深怕很多國高中青少年被他這些言論影響。

特此講一下著作權法律概念,大家也看清他怎麼回覆他人指控他抄襲的,觀察一個人,不是看他順風的時候,而是看他怎麼處理逆境~

科科~ 難怪邪惡美帝要跟中國人打智財的貿易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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